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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MB1625256/2025-14445

【政策解读】昌南新区陶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改造资金补助解读

信息来源: 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8-04 09:07 访问量:

1、本办法所指资金,是昌南新区用于支持陶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的省级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陶瓷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标杆示范、诊所建设、专题培训及验收评估等。

2、试点企业奖补资金支持对象

在昌南新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纳税并纳入陶瓷产业集群和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范围的实体企业。

3、试点企业奖补支持标准

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7级且通过省级评价贯标获证的陶瓷企业,每家奖补20万元。

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6级且通过省级评价贯标获证的陶瓷企业,按复评时间先后顺序奖补:

前10家企业,每家奖补15万元;

第11家至第30家企业,每家奖补10万元;

第31家及以后企业,每家奖补8万元,奖补名额用完即止。

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5级且通过省级评价贯标获证的陶瓷企业,每家奖补3万元。

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4级且通过省级评价贯标获证的陶瓷企业,每家奖补1.5万元。

4、申报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南》,完成数字化改造并通过贯标评价,取得贯标评价证书;

(二)改造开始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且改造完成时间(以省级复评通过文件日期为准)在本办法有效期内;

(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

5、申报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区经发局提交验收申请,同时准备改造项目合同、发票、支付凭证、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水平贯标评价等级证明、真实性承诺函等相关材料备查;

(二)真实性核验。区经发局组织第三方验收机构到企业对上述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同时现场核实企业改造项目履行真实情况,出具验收意见表。

(三)结果公示。对核验通过的企业名单及奖补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区财政局按规定程序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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