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昌南新区欢迎您! 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   用户空间   |   @国务院 我来说
文号: 昌新办发〔2025〕15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MB1625256/2025-14444

关于印发《关于支持制造业和陶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 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8-04 09:04 访问量: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关于支持制造业和陶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昌南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5 年6 月16 日


关于支持制造业和陶瓷产业集群

数字化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3〕46 号)《江西省工业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工强省小组字〔2024〕3 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1269”行动计划,引导和支持新区制造业和陶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工作,推动新区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陶瓷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

1.充分发挥省级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试点资金奖励引导作用,积极组织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提档升级,推动65 家企业改造提档升级,达到L6 级(含)以上的任务。

2.按照“完成改造越早奖励越多、复评级别越高奖励越重”的原则,实行先改先奖、奖完为止的激励机制。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7 级且通过省级复评的陶瓷企业,每家奖励20 万元;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6 级的陶瓷企业,按照通过省级复评的时间先后顺序排序奖励,分别奖励15 万元、10 万元和8 万元(即:率先通过省级复评的前10 家企业,每家奖励15 万元;第11 家至第30 家企业,每家奖励10 万元;第31 家企业开始,每家奖励8 万元,奖励名额用完即止)。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5 级的陶瓷企业,每家奖励3 万元;对改造后提档升级至L4 级的陶瓷企业,每家奖励1.5 万元。

二、鼓励制造业企业争取上级资金

1.支持改造提档升级至L6 级(含)以上的新区制造业企业,积极申报“国家数字化转型领域标杆企业”和省级“数字领航”“小灯塔”和“数智工厂”标杆企业,争取省级奖补资金。

2.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全市“技改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大力开展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数字化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降本提质增效。

3.充分发挥“财园信贷通”和江西银行“数字贷”产品的引导作用,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

本措施中,企业获得各类标杆称号的奖补,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选取最高一档进行奖补,省、市级同类奖补资金不重复享受。企业等级水平评定,依据《制造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评价指南》执行。本措施自2024 年1 月1 日起实施,2026年12月31日截止。本《措施》印发后,原2025 年1 月16日印发的《昌南新区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若干措施》(昌新办发〔2025〕1 号)自行废止。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