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9-22 09:00 访问量:
根据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人社发〔2021〕14号)、《关于印发<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社〔2019〕1号)等文件规定,经辖区内两个乡镇摸底调查、初审,区党群工作部复核,符合享受省内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按300元/人/年的标准,共有脱贫劳动力27人,共计拨付资金8100元,现将符合人员补助情况予以公示(具体见附表),公示期7天,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向昌南新区党群工作部反映,联系电话0798-8252859。
附件:2025年昌南新区省内跨县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汇总表
昌南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