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03 19:29 访问量:
景瓷园管发〔2017〕21号
关于印发《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
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12月5日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关于进一步做好
“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57号)以及全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和《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景府办〔2017〕142号)精神,促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推进,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创新导向、发展导向和问题导向,把“放管服”改革作为转职能、提效能、激活力、促发展的重要抓手,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真正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为目标和方向,逐步建立起以权责清单为核心的阳光高效审批体制、以企业和群众需求为导向的简约便捷公共服务模式、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有效监管执法体系,形成“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政府治理架构,建设简约、便民、阳光、高效的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
(一)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营造宽松便捷的发展环境
1.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精准实施协同放权,清理或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行政权力事项。对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持续开展跟踪评估,加强指导培训,确保罗家桥乡接得住、用得好。规范园区管委会、罗家桥乡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7年内发布罗家桥乡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园区管委会、罗家桥乡权责清单“全覆盖”。积极推进与“放管服”改革要求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2.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园区各部门单位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与职能相协调的经费保障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对行政权力取消下放后职能式微的单位,要把主要精力转变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3.优化投资审批方式。全面推广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与园区各部门单位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加快建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系统,切实简化备案手续,实现告知性、全程在线备案。按照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的要求,探索建立多评合一、统一评审的新模式。取消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技术审查类的相关审批,探索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投资主管部门通过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列明与项目有关的产业政策,公开项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并为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4.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创新准入方式,畅通“大数据”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高效快捷准入渠道。进一步放宽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准入门槛。大力推广园区管委会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
5.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将涉及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以下简称涉企证照事项)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充分发挥园区“创业自助服务区”的作用,开拓引导机制,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创业热情,依托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2017年内贯彻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企业,一律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缩短企业注销时限,提高登记效率。
6.规范涉审中介服务。继续清理园区管委会、罗家桥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加强中介服务“限时、限质、限费”管理,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放宽中介服务机构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和执业限制、进入条件一律取消,实行“无门槛、零障碍”入驻。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有序竞争,推动中介服务健康发展,坚决整治“红顶中介”,防止“死灰复燃”。鼓励有条件的职能部门购买中介服务,园区各部门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不再收费”。
7.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加强园区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动态管理,2017年内公布园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确保清单之外无政府定价收费。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取消涉及提供普遍公共服务和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取消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强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多举措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成本,实现涉企培训“不再收费”。加强对涉企收费的审计、督查力度,对乱收费行为要抓典型,公开曝光、严厉惩处。
(二)持续加强监管执法,切实增强监管能力
8.建立“宽进严管”监管体系。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把更多力量放到市场、放到监管一线,对违法违规、影响恶劣的市场主体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9.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实行部门内综合执法,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探索在城乡建设、文化旅游、农林水利等领域采取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10.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细则,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充分使用和发挥“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域推开,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并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真正形成监管合力。
11.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方式,把园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网格员”对网格实行精细化管理,利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采取信息化手段将问题传递给相关部门,确保及时高效处置。
12.探索分类监管新模式。积极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式监管,对于有发展前景的,可量身定制监管方法。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以及社会信用等级低、隐患较多的行业和企业,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消除风险隐患,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13.强化监管结果运用。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积极运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快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巨额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强化信用约束,减少监管成本,褒扬诚信经营,惩戒失信行为。
(三)持续优化政府服务,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14.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理的基础上,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办材料。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最大限度减少办件材料。对必要的证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并纳入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公开。坚持问需于民,不断推出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15.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强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2017年内公布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待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出台后,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2018年全面开展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实现相同行政层级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流程相统一、数量大体相同,以标准化促进行政许可规范化。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一线延伸拓展,优化罗家桥乡便民服务中心功能,力争2017年内实现有条件的行政村便民服务点全覆盖,切实提高政务服务的均等化、普惠化水平。
16.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探索政务服务事项下放罗家桥乡试点工作,推动直接面对基层群众、办件量大的社保、就业、民政等服务事项下沉到罗家桥乡办理。推广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辅导保障中心、企业服务综合受理中心、“绿色通道”“代办制”“陪办制”等特色做法,以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方式。
17.深入推进乡村工作扁平化管理。坚持总体保持乡镇功能原则,压实村级责任,减少中间环节,坚持效能第一。以“上收下放”方式,减少管理重叠,减轻乡级工作负担。精简机构,设立4个工作部门,分别为党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社会保障部和综合运行部,主要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在园区、乡政府与村之间,合理划分事权,明确各自职责,避免拖沓推诿扯皮实现精干高效运转。
18.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依托掌上园区app系统,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掌上办理,提高网上办理程度和强度。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全面梳理各类权责清单,建立企业和个人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库。创新互联网服务模式,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强化政务服务网的运维管理和考核,不断提升网络功能和服务便利度,真正实现“建成一张网,办成所有事”。
19.推动政务服务集中办公。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设立园区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场所,将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事项进驻中心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不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功能,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探索开展政务服务“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真正使“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变,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20.推动公用事业提质增效。大力提升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强化对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及银行等服务机构的监管,引入社会评价机制,促进其提高服务水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要及时督促解决。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加强建设法治园区、创新园区、廉洁园区和服务型园区,促进园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成立园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园区管委会主任高晓云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由梁亮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由占德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徐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单位由党政办、人事处、经发局财政局、建设环保局、民政(农村水利局)、城市执法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规划分局、群工部(法制办)、罗家桥乡政府组成。负责“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落实上级部署,研究处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大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并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负责人具体负责改革工作的推进。罗家桥乡政府对应成立“放管服”改革工作小组,按照“扁平化”管理机制,持续深入推进乡“放管服”改革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对落实重点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排出时间节点,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分工合作,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问责的工作方案,形成改革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督查问责,通过随机抽查、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大对关键主体、重点任务、重要领域的督查力度,督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促进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建立容错机制,对探索中的失误,只要符合改革大方向和地方实际,予以宽容,不求全责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积极推进改革、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激励;对落实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陶瓷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陶瓷工业园区党政办公室秘书科 2017年12月5日印发
附件:
陶瓷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任务分工表
总体框架 |
序号 |
任务名称 |
具 体 内 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完成时限 |
持续推进简政放权 |
1 |
进一步精简行政权力 |
精准实施协同放权,清理或合并管理目的相同或类似的行政权力事项。 |
人事处 群工部 罗家桥乡政府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2 |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
强化园区各部门的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职能,建立与职能相协调的经费保障和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把主要精力转变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 |
人事处 财政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3 |
优化投资审批方式 |
全面推广运用网上审批系统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推进与园区各部门的联通对接和信息共享。 |
经发局 宣传部 人事处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底前 | |
4 |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 |
大力推广园区管委会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医药、教育等重点领域。 |
经发局 招商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8年底前 | |
5 |
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
发放“三十一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设立“创业自助服务区”,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推进工商登记电子化。 |
市场监管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10月底前 | |
持续推进 简政放权 |
6 |
规范涉审中介服务 |
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促进中介服务规范化,推动中介服务健康发展。 |
人事处 党政办 经发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7 |
加强涉企收费管理 |
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供养事业单位的收费要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取消和放开一批经营服务性收费,多举措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物流、融资等成本,实现涉企培训“不再收费”。 |
财政局 经发局 农林水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持续加强 监管执法 |
8 |
建立“宽进严管”监管体系。 |
综合部门和业务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要求。 |
群工部 党政办
|
园区相关 执法单位 |
2017年底前 |
9 |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
加大执法机构整合力度,强化执法合力,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 |
人事处 群工部 |
园区相关 执法单位 |
2017年底前 | |
10 |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 |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制度,完善相关细则,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 |
群工部 党政办 市场监管局 |
园区相关 执法单位 |
2017年底前 | |
11 |
探索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
积极探索“网格化”管理方式,利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机制,采取信息化手段将问题传递给相关部门的综合服务平台,确保及时高效处置。 |
宣传部 群工部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12 |
探索分类监管新模式 |
积极探索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包容审慎监管。 |
经发局 |
园区相关 执法单位 |
2017年底前 | |
13 |
强化监管结果运用 |
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推动违法线索互联、监管信息互通、处理结果互认,强化信用约束,减少监管成本, |
经发局 市场监管局 |
园区相关 执法单位 |
2017年底前 | |
持续优化政府服务
持续优化政府服务 |
14 |
开展“减证便民”行动 |
在完成行政许可事项证明材料清理的基础上,对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涉及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全面清理,依法规范办事要素材料。坚持问需于民,不断推出公共服务事项,进一步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 |
行政服务中心 党政办 人事处 群工部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15 |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
强化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2017年内公布园区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待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出台后,完善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 |
党政办 人事处 市场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16 |
创新政务服务方式 |
探索政务服务事项下放罗家桥乡试点工作,推广“绿色通道”“代办制”“陪办制”等特色做法,以及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便民服务方式。 |
罗家桥乡政府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17 |
深入推进乡村工作扁平化管理 |
依托掌上园区app系统,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掌上办理,提高掌上办理程度和强度。 |
宣传部 罗家桥乡政府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18 |
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
依托掌上园区app系统,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掌上办理,提高网上办理程度和强度。 |
宣传部 经发局 招商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8年底前 | |
19 |
推动政务服务集中办公 |
按照“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设立园区职能部门集中办公场所 |
党政办 接待办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8月底前 | |
20 |
推动公用事业提质增效 |
加快推进公用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 |
经发局 |
园区有关部门 |
2017年底前 | |
备注 |
加强督查考核 |
对照任务分工,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并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
园区有关部门 |
常态化开展 | |
强化问效问责 |
对落实“放管服”改革不力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 |
监察室 |
园区有关部门 |
常态化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