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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坤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 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5-10-18 14:55 访问量:

各乡(镇)党委,新区各部门(单位):

党工委决定:

方坤同志任昌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局局长;

胡小新同志任昌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局长,免去其昌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黄志远同志任昌南新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免去其中共昌南新区工委党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江瑾玭同志任昌南新区工会专职副主席,免去其昌南新区管理委员会产业促进局局长职务;

徐永羊同志任昌南新区陶瓷科技创新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昌南新区征收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欧阳辉同志任昌南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杨俨同志任陶瓷工业园区卫生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郑春明同志提名任洪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柳宁卫同志任中共罗家桥乡委员会委员、纪委书记,提名免去其洪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程厚鑫同志任中共罗家桥乡委员会委员,提名免去其罗家桥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职务;

免去刘海平同志昌南新区工会专职副主席职务;

免去汪文华同志中共洪源镇委员会委员职务,提名免去其洪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职务;

免去王强同志第十二中学党支部专职副书记职务。

以上涉及政府职务任免的,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中共景德镇市昌南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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