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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昌新党字〔2024〕1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期: 长期有效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信息索取号: MB1625256/2024-19122

关于第四十个教师节表扬模范学校、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信息来源: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4-09-09 09:25 访问量:

各乡(镇),区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在第四十个教师节来临之际,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发展,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昌南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在第四十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扬。

授予景德镇市第十二中学“模范学校”称号,授予金训华等4人“模范教师”称号,授予徐舟等4人“模范班主任”称号,授予卢国芳“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

这些受表扬的个人和集体,在教育教学、学校管理、教育改革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希望受表扬的个人和集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希望全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表扬的个人和集体为榜样,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勇于创新、无私奉献的精神,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为推动我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昌南新区“模范学校”、“模范教师”、“模范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单


中共昌南新区工委                昌南新区管委会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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