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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昌南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问答式解读

信息来源: 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9-03 14:54 访问量:

为帮助社会公众全面理解《昌南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昌新管发〔2025〕1号,以下简称《预案》)的核心内容,明晰灾害救助流程及保障措施,推动《预案》落地见效,现结合昌南新区实际,以问答形式解读如下:

一、《预案》的编制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编制目的:以“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核心,健全昌南新区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景德镇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昌南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新区实际制定。

二、《预案》适用于哪些范围和灾害类型?

适用范围:适用于昌南新区辖内遭受自然灾害时,管委会层面开展的灾害救助及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灾害类型:主要包括洪涝、干旱等水旱灾害,台风、风雹、低温冷冻等气象灾害,地震、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及森林火灾、重大生物灾害等。

三、《预案》明确的组织指挥体系如何构成?

核心协调机构:昌南新区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办公室,由管委会主任担任主任,统筹协调全区灾害救助工作;

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新区社会事业局(应急局),负责灾情统计、救助协调、款物管理等日常工作;

技术支撑力量:专家组由省、市专家及新区行业骨干组成,为灾害救助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持。

四、灾害发生前,新区会做好哪些救助准备工作?

(1)及时通报灾害预警信息,提前疏散转移危险区域人员和财产;

(2)加强应急值守,动态评估灾害风险并调整应对措施;

储备、调拨救灾物资,做好调运准备

(3)前置工作组赴一线检查指导救灾准备;

(4)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公众做好自救互救准备。

五、灾情发生后,信息报告和发布有哪些要求?

信息报告:严格执行“首报快、续报全、核报准”,杜绝迟报、瞒报;重特大自然灾害第一时间上报,启动四级及以上响应后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干旱灾害按规定时限持续续报。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通过政府网站、应急广播等渠道滚动发布灾情及救助动态。

六、区级应急响应分为几个级别?启动条件有哪些核心标准?

响应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根据因灾死亡失踪人数、转移安置人数、经济损失等设定启动条件。

一级(特别重大):多为死亡3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置数千人甚至上万人,倒塌房屋 5000 间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常达5000万元甚至1亿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

二级(重大):一般死亡10-30人;紧急转移安置3000-8000人,倒塌房屋3000-5000间;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5000万元,社会影响很大。

.     三级(较大):通常死亡3-10人;紧急转移安置500-3000人,倒塌房屋100-3000间;直接经济损失300万-1000万元,社会影响较大。

四级(一般):多为死亡3人以下;紧急转移安置300-500人,倒塌房屋20-100间;直接经济损失低于300万元,未达到较大灾害标准,影响范围和程度相对有限。

七、受灾后,群众能获得哪些救助保障?

(1)过渡期生活救助:对房屋倒塌、无家可归或损失严重的群众,提供过渡期基本生活保障;

(2)倒损住房恢复重建:通过政府补助、社会互助、保险理赔等方式,支持受灾群众重建住房,新区住建局提供技术指导;

(3)冬春救助:每年9月启动调查,对受灾群众冬春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给予资金和物资救助。

八、《预案》明确了哪些保障措施确保救助到位?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9项核心内容:

(1)资金调度保障: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建立专项资金和预备费用补充机制;

(2)物资供应保障:构建“区-乡-村”三级储备网络,确保满足二级响应需求;

(3)地质灾害隐患清零保障:对严重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推行“征迁避让、除险避灾”举措,对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制度,从源头消除滑坡等隐患。

(4)气象预警响应保障:落实强降水“631”风险预警服务模式,将气象预警作为应急响应启动的重要依据,确保预警信息快速传递,为停课、停运等应急处置争取时间。

(5)应急值守机制保障:汛期启动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同时规范领导在岗带班、关键岗位专人值班等规则,保障预警预报信息及时报送与应急指令高效传达。

(6)信息报送能力保障:定期开展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员专题培训,涵盖灾害识别、信息采集、系统操作等内容,规范灾情初报、续报、核报流程,筑牢灾害 “第一哨兵” 防线。

(7)企业风险源头管控保障:入园企业建设时审核其抵御地震、滑坡等灾害的能力,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运输、储存等环节,要求企业配备消防水收集池、事故池等设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次生事故。

(8)应急队伍建设保障:通过培训组建乡镇、村级基层信息员队伍,联动公安、消防、卫生院等部门组建应急处置力量,同时指导企业建立专属应急队伍,提升协同救援能力。

(9)防灾宣传培训保障:将企业应急演练和培训纳入新区计划,通过案例教学、实操演示等方式,提升基层人员和企业员工的防灾技能,强化全社会灾害防范意识。

九、灾害救助工作有哪些纪律要求?

严禁挪用、截留、私分救助资金和物资;严禁虚报、瞒报受灾数据;严禁违规优亲厚友;严禁推诿扯皮、延误救助时机;违纪违法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十、《预案》从何时开始实施?

本预案自2025年8月30日印发之日起实施,2024年印发的《昌南新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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