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5-09-18 15:21 访问量:
不动产登记注销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将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注销。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0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送达地址: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南新区分局
联系方式:0798—7127836
附注销登记一览表(共1页)
公告单位:景德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昌南新区分局
2025年9月18日
注销登记一览表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证明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宗地代码 |
面积 |
备注 |
1 |
张小妹 |
赣(2020)昌南新区不动产权第0001534号 |
浮梁县洪源镇方家村查家组 |
360222023004JC12986F00010001 |
828.82㎡ |
遗失补证 |
2 |
谈细平 |
赣(2020)昌南新区不动产权第0004341号 |
浮梁县洪源镇洪源村边山下组 |
360222026001JC5095F00010001 |
394.74㎡ |
遗失补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