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4-05-11 16:39 访问量:
一、对部分中央政策性险种保险方案进行优化
(一)水稻种植、水稻完全成本保险
1.扩大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2024年1月1日)关于“扩大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实施范围,实现三大主粮全国覆盖、大豆有序扩面”的要求,将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实施范围扩大到全省。
2.简化水稻种植保险、水稻完全成本保险理赔方式。取消赔偿处理的地租计算方式,保险水稻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1)保险水稻的损失率在80%以下(不含)时,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2)保险水稻的损失率在80%以上(含)时,视为全部损失,保险人按照以下方式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受损面积
损失率=单位面积植株损失数量 (或平均损失产量)/单位面积平均植株数量(或平均正常产量)
单位面积植株平均数量依据当地政府确定的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的植株数量;单位面积平均正常产量根据当地水稻该品种或同类型品种近三年平均产量, 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二)水稻制种保险
提高费率。将水稻制种保险费率从8%调整至10%。
(三)油菜保险
降低费率。将油菜保险费率从4%下调至 3.5%。
(四)花生保险
降低费率。将花生保险费率从4%下调至 3.5%。
(五)育肥猪保险
统一育肥猪保险理赔标准。将每头保险育肥猪不同尸重/尸长范围赔偿比例统一标准,其中,对于尸重标准维持不变,对于尸长标准按下表进行修改,具体采用哪种方式计算赔偿,必须征得养殖户同意。
保险育肥猪对应尸长赔偿金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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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体长度区段 |
赔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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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不含)-50(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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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不含)-60 (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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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不含)-70(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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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不含) -80(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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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不含)-90(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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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不含) -100(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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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不含)-105(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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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不含) -110 (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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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不含)-115(含) cm |
每头保险金额×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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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不含) cm以上 |
每头保险金额×100% |
(六)奶牛保险
降低费率。将奶牛保险费率从6%降至4.2%。
(七)森林保险
1.提高森林保险保额、降低费率。将商品林保险保额从不超过800元/亩提高至1000元/亩,费率统一调整为综合保险费率, 综合费率从0.4%降至 0.25%;将公益林保险保额从500元/亩提高至800元/亩,综合保险费率维持0.2%不变。
2.扩大保险责任范围。森林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旱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冰雹、霜冻、 台风、暴雪、森林病虫害等。
二、对部分省级政策性险种保险方案进行优化
(一)油茶保险
降低费率。将油茶树体种植保险费率从0.5%下调至 0.3%。
(二)中药材保险
1.降低费率。将中药材种植险费率从4.5%降至 3.6%。
2.调整中药材保险期限。将中药材保险的保险期限从“一年”修改为“最长不超过一年”。农户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决定,采取按年或者按批次投保的方式投保,满足农户实际生产过程中不同的保险需求。
(三)肉牛养殖保险
1.简化肉牛养殖保险理赔方式。简化肉牛养殖保险理赔查勘方式,在保留称尸重的方式同时,犊牛和架子牛理赔增加按不同尸体胸围赔偿比例计算方式,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必须征得养殖户同意:
犊牛: 胸围=(尸重(斤) /1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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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犊牛尸重范围 |
死亡犊牛胸围范围 |
赔偿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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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g(含) -60kg(不含) |
1.04m(含) -1.12m(不含)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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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kg(含)-100kg(不含) |
1.12m(含) -1.2m(不含)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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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kg(含)-140kg(不含) |
1.2m(含)-1.28m(不含)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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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kg(含) 以上 |
1.28m(含) 以上 |
100% |
架子牛: 胸围=(尸重 (斤) /11.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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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架子牛尸重范围 |
死亡架子胸围范围 |
赔偿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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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kg(不含) 以下 |
1.34m(不含) 以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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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kg(含)-250kg(不含) |
1.34m(含) -1.43m(不含)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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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kg(含)-350kg(不含) |
1.43m(含) -1.61m(不含)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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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0kg(含)-450kg(不含) |
1.61m(含) -1.78m(不含) |
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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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kg(含) 以上 |
1.78m(含) 以上 |
100% |
2.明确无害化处理要求。保险人要将病死保险肉牛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的前提条件,不能确认无害化处理的,不予赔偿。
(四)淡水养殖保险
按不同风险区域实行差别费率。高风险区域(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永修县、都昌县、湖口县、瑞昌市、彭泽县、进贤县、南昌县和新建区)费率维持4.5%不变,其他一般风险区域费率从4.5%降为 4%。
(五)茶叶种植保险
降低费率。将茶叶种植保险费率从4%降至 3%。
(六)家禽养殖保险
1.降低费率。将家禽养殖保险费率从4%降至 3.2%。
2.降低理赔门槛。将家禽保险原起赔线“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和疫病等非人为因素在连续24小时内,造成家禽死亡数量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含)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修改为“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和疫病等非人为因素在连续24小时内,造成散养家禽死亡数量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含)或50只(含)时,以低者为准;或者造成规模养殖家禽死亡数量高于实际存栏数的1%(含)或100只(含)时,以低者为准,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七)农村住房保险
提高保额、降低费率。将农村住房保额从48000元/户提高至70000元/户,保费金额维持9元/户不变,费率相应降低。损坏房屋赔偿标准从6000元/间提高至9000元/间,每户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每户投保保额。相对受损免赔金额为900元。因保险责任造成农民房屋出现电路、供水设施、下水管理损毁、房屋墙面斑驳脱落等情况,视情给予900元至5800元赔偿。
二、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对中央和省级政策性险种,对照全省历史赔付情况建立费率动态调整机制。
1.成立费率动态调整小组,小组成员由财政部门、险种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以及外部专家组成, 由费率动态调整小组实施费率优化调整工作。
2.费率动态调整小组每三年对全部中央和省级政策性险种开展一次费率回溯,对综合赔付率低于70%或高于100%的险种,进行费率调整,具体调整系数根据险种实际运行情况确定。
三、工作要求
此次优化农业保险方案后,各市县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预算安排,确保本级负担的财政补贴资金足额落实并按时拨付到位。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林业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和金融管理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政策执行。各保险承办机构一方面要按照方案优化调整要求,及时更新相关保险产品条款;另一方面要做好政策宣讲工作,确保此次优化农业保险方案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户。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本通知印发前已到期的保单不再追溯调整,其他2024年1月1日之后投保、尚在执行中的保单,从切实维护农户利益出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一致,可按照新政策进行调整并签订补充合同(协议)。实施期间如遇财政部和省政府对相关险种的保额、费率及补贴比例等进行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实施。各相关部门和保险机构如在实施中遇到问题和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