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2-04-07 10:00 访问量:
经2022年3月11日镇党委会研究通过,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批复同意,决定:
林锦霞同志任中共洪源镇第十五届纪委委员、副书记,
免去刘佳妮同志中共洪源镇第十五届纪委委员、副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