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景德镇市昌南新区 发布时间: 2022-04-11 10:05 访问量:
为规范我区建设领域用工单位支付工资行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景府办字[2019]11号)文件规定,经审查,以下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 4 月 11 日起至2022年 4 月 17 日止。若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昌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0798-8252859。若未收到欠薪投诉,昌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公示期满后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障证金。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1 | 昌南新区西河生态环保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 景德镇市昌南湖公园服务中心/金光道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昌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